政府將於2024年4月1日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(垃圾收費),按「污染者自付」原則,對全港所有界別棄置的垃圾按量收費。
兩種收費模式
收費模式有兩種,分別為(i)「按袋」/「按標籤」收費及(ii)按重收「入閘費」,適用的收費模式視乎垃圾產生者使用何種垃圾收集安排而定。
(i) 「按袋」/「按標籤」收費
由食物環境衞生署(食環署)透過其垃圾車、垃圾收集站和垃圾桶站收集的垃圾,以及由私營廢物收集商利用壓縮型垃圾車收集的垃圾,將以預繳式指定袋收費。這些垃圾必須以指定袋包妥,方可棄置。在垃圾收費實施的首三年,指定袋的收費為每公升0.11元。指定袋有九種不同大小,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,以配合不同使用者的需要。
無法以指定袋包妥的大型垃圾,市民須於棄置前為每件大型垃圾貼上一個指定標籤。指定標籤劃一收費每個11元。如餐桌、櫃、床褥等體積較大的垃圾。
預計由2024年2月起,市民可在數千個獲授權零售點 (如超級市場、便利店、藥房、網上平台等) 購買指定袋及指定標籤。
(ii) 按重收「入閘費」
由私營廢物收集商利用非壓縮型垃圾車收集和棄置的垃圾,將按棄置於廢物處置設施(即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)的垃圾重量,徵收入閘費。在按重收「入閘費」的模式下,市民無須使用指定袋或指定標籤棄置垃圾。
提前做好回收整理,減廢少徵費,關乎我們每個人的切身利益,同時也有利環保衛生。
垃圾徵費 | 2024年4月開始生效 | 2種收費模式,減廢少徵費